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滨海县司法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成立“两节”党风廉政领导小组,部署“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召开节前廉政提醒会,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引导和教育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人员过一个文明、廉洁、干净的节日。
二是不断提升崇廉拒腐意识。“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镜,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强化检查督导力度。由局党组牵头成立专门督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活动,对违规使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行为进行重点督查,广泛开展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反映的各类“四风”问题严肃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相关责任人严格处理,绝不姑息。(宋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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