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检察院: “五个结合”工作法,加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司法保护

2018-09-10 16:17 来源: 字号:

“检察官,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核实了亮亮(化名)的真实年龄,他就要坐牢了,哪里有机会接受社区矫正?通过你们的帮教,亮亮已经改过自新,现在表现很好,我们全家又看到了希望。”近日,亭湖区检察院未检部收到了亮亮母亲寄来的感谢信。

“年龄问题事关未成年人的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问题,必须慎之又慎,亮亮能够变更强制措施,变逮捕为取保候审,最终判处缓刑,关键在于我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始终坚持‘五个结合’工作法。”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李兵说。2017年以来,该院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出“五个结合”工作法,加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司法保护。一是坚持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公开听证相结合,查明犯罪嫌疑人年龄,作案手段,认罪、悔罪态度,避免不必要的羁押所产生的“染缸效应”;二是坚持跟踪帮教与心理辅导相结合,防止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未被羁押期间以及案件办结之后再次走上犯罪道路;三是坚持提供法律援助与听取律师意见相结合,督促法律援助律师切实履行好法律援助义务,为涉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四是坚持法定代理人到场与亲情会见相结合,搭建被羁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家庭成员的沟通桥梁,通过亲情感化让其早日回归社会;五是坚持社会调查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确保社会调查内容能够全面、具体,社会调查工作落到实处。

2017年6月,盐城市亭湖区检察官张红云在办理一起为争抢赌客而发生的人数众多的持械聚众斗殴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亮亮的出生日期有误,作案时可能尚未满18周岁,遂立即与刑事执行检察局负责人王蓉辉检察官联系,反映此事,二人迅速商议出调查方案,通过收集亮亮儿童疫苗接种证、其姑姑提供的证言及购买 10 虚岁生日礼物发票等,查明亮亮户口簿中载明的出生日期为 1999 年 5 月 14 日,但实际出生日期为 1999 年 6 月 27 日(农历 5 月 14 日),亮亮在实施聚众斗殴犯罪行为时确未满十八周岁,且在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具有两种减轻处罚的情节。该院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了申请人、侦查机关、社区代表和与会人员的各方意见,最终对亮亮作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决定。

该院推行“五个结合”工作法以来,先后作出相对不起诉4件11人,附条件不起诉4件7人,纠正违法4人次,纠正漏犯2人,提供法律援助53人,组织开展帮教活动26次,成功让6人考上大学,其中有1人考上211重点大学。(李媛媛 裴爱梅)

编辑:吴玉楼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盐城新闻网”或“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