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执行手记】执出力度 释出温度

2018-09-03 10:58 来源: 字号:

导读

本期主人公是审委会专委张益同志,作为一名法官,他如何在法与情中寻求平衡?又是如何执出力度,释出温度?快搬好小板凳,一起来倾听他的心路历程。

这几天,阜宁依旧酷热。没有时间想念雪糕,没有时间倾听蝉鸣,没有时间拥抱泳池的清凉,因为案牍上还有一摞摞未结案的卷宗。没错,这就是在破解“执行难”的日子里执行法官的日常:谈话、查控、扣划、搜查、拘留,时间飞快过,案子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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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一批申请执行人,我翻开下午准备要强制执行案件的卷宗,琢磨着现场出现的各种可能......

本案源于2016年10月,刘某因经营需要向某银行借款50万元,刘某以名下所有的一套商品房作抵押。借款到期后,刘某未依约还款,某银行催要无果。法院依法判决刘某限期还款。之后,刘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经了解,刘某抵押的房屋由其父母居住,且其父母为退休职工,年事已高,无其他房屋。

这个案件看起来简单,实际操作起来却不容易,面对上了年纪的老人,一场持久战、心理战在所难免。啃下这个“骨头案”,考验的是执行人员的勇气、信心、智慧,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制定行之有效的预案。

为了此案,此前,我和同事多次前往刘某家执行,但不管我们怎么从法律角度进行释理,两老人就是不接受。于是我们张贴了强制腾房公告并给予最后的宽限期。宽限期届满后,刘某父母却丝毫没有搬迁的迹象。

先礼后兵不输理。见思想工作没有效果,我们决定强制执行。下午到了刘某家,开门的是其母亲,个子矮小、身材瘦弱、后背略驼、满头白发,满脸的皱纹刻画出岁月的沧桑。在我向两位老人说明了来意时,刘某母亲拿出了病历,我一看住院记录胃癌晚期,怜悯和同情油然而生,生活对于他们来说真的是雪上加霜,但是执行工作的本能告诉我,不能因为被执行人父母生活困难而放弃对案件的执行。


为舒缓他们激动的情绪,我努力用轻柔的语言向刘某的父母说明案件的情况,并拉起了家常,字里行间流露出对刘某母亲的体恤,刘某的父亲原本毫无表情的脸上似乎有了起色。


刘某父亲

法官,我总觉得憋着一口气,现在儿子一家三口不知所踪,这房子是我们老俩口辛苦了一辈子给他买的婚房,没想到被他就这么抵押出去了,我们舍不得啊!

我知道你们也是被迫无奈,刘某欠下债务且房子登记在刘某名下,肯定是要处置的。如果搬家有需要帮助的地方,法院和申请执行人可以代为找好出租房,寻找好搬家公司帮忙搬离其生活用品,并垫付费用。如果房屋拍卖后,刘某名下无其他房产,法院会留取一部分拍卖款作为他们的基本生活费。


执行法官

这下,刘某父亲终于松口了,同意搬离。最终刘某母亲也同意交出房屋钥匙,并承诺近期腾空房屋。离开刘某家时,我将身上仅带的200元钱给了刘某的母亲,让她买些食品补养身体,并在事后给予了他们最高租房年限的租金。

一起原本需要强制迁让的案件终于以平和方式落幕。

在执行实践中,因腾空问题搁置未执的案件为数不少,有的被执行人故意出租给他人制造矛盾,有的住着老弱病残设置障碍,有的甚至以死要挟……扪心自问,刘某父母并非主债务人,也没有激烈的对抗,只是留恋倾注了一辈子心血的房屋,又能责怪他们什么?

最近,《我不是药神》引发观影热潮,很多人看后说:法与情,永远是两难!可我就偏偏在从事着这个永远两难的工作。其实,我也在揪心于刘某父母将来会过得怎么样......

作为一名法律人,我深知法与情常有冲突,依法办案常会伴随无奈与愧疚之感,但我们也一直在理性的法律与感性的人情之间寻找着平衡,努力让我们的执法不失力度又不失温度。


张益 殷芹
编辑:吴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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