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文明养犬的通告》解读来了 不文明养犬最高将追究刑责

2018-08-29 19:26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刘君健 字号:

8月28日,《盐城晚报》刊载了我市将在市区规定区域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相关报道,引起市民热议。据了解,该专项整治行动自8月24日起至11月底,实施范围为亭湖区、盐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在盐淮、盐靖、沈海三条高速围合圈内。8月29日上午,针对《关于市区文明养犬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记者采访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人士,以解答市民疑惑。

体高超过60cm即为大型犬

涉及烈性犬有36种

《通告》中提到“市民在市区范围不得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危险犬只”,而对于大型犬、烈性犬的界定,很多市民比较困惑,对此,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人解释,根据国际通行标准和国内城市做法,危险犬是指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只、有烈性犬血统的混种犬只,以及体型特别巨大并容易造成视觉恐惧的大型犬只;大型犬是指体高超过60cm(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以上的犬只(导盲犬除外),目前,市公安局、市农委商定的烈性犬有36种,将在近期予以公布。

有部分犬主称“像金毛、拉布拉多等体高超过60cm的大型犬性格温顺,并不会存在伤人的情况”对此,我市在充分参考其他城市的相关做法基础上认为,大型犬只无论从体型和力量上,均会对人产生感官上冲击,而性格温顺并不代表就不会伤人,而之所以划定2018年10月31日迁出市区的期限,正是给予相关犬主一个缓冲期,妥善安置自己的爱犬。

设立狂犬病疫苗定点注射点

站点内可领取免疫标识

《通告》要求“按规定对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携犬外出时,需悬挂免疫标识、束牵引带”而如何领取免疫标识,是很多犬主十分关心的问题。

对此,市农业委员会将在大市区范围内设立狂犬病疫苗定点注射点,符合相关条件的各动物诊疗机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获得资质后,由市农委统一委托发放授权标识牌,相关犬只在指定的狂犬病疫苗定点注射点接受疫苗注射后,将获得免疫标识和免疫证明。

建立临时犬只收容点

接受爱犬人士前来领养

《通告》第6条提到“无人牵引的犬只,视为无主犬予以收容”,对于这些无主犬的去向,牵动了很多爱犬人士的心。为此,我市将建立一个临时犬只收容点,由专业人士进行统一饲养,在这过程中,收容点一方面接受丢失爱犬的市民前来认领,一方面接受有需求的人士前来挑选领养。“要注意的是,即使将犬只领回,也要按照要求进行文明养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人士强调。

不文明养犬最高将追究刑责

市民有权劝阻举报

无人牵引的犬只,视为无主犬予以收容,未按规定对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的,由农业部门依据《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予以处罚;饲养犬只污染环境的,由城管部门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对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以及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等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文明养犬规定的行为,广大市民有权劝阻或者向行政执法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市城市管理局:88366110,市农业委员会:88269618。

编辑:韦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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