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科学制定公共法律服务标准

2018-08-29 15:26 来源: 字号:

建湖县司法局被省厅确定为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以来,认真落实3年行动计划,在强化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基础上,采取顶层设计、试点推广、动态调整的办法,增强标准的可行性、适应性、操作性。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该局围绕“四个全覆盖”和司法行政工作发展需要,组织各条线优势力量,邀请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有序组织相关标准的研究制定。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意见,听取吸纳合理化建议,做好标准修改工作。对其中未达到标准要求的项目,先以实施意见、工作要求的形式,下发基层单位执行,完善提升达到规范要求后,再以标准形式予以固定。

二是试点推广。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每一个标准制定以后,都选择2-3家单位进行试点,通过试点发现问题,弥补薄弱环节。通过试点,及时将相关单位的特色做法吸收进来,试点成熟后,再在面上推开,成为规范动作,约束岗位管理行为,并作为培训员工的重点内容、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动态调整。作为地方性标准,始终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对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有新要求,现行标准达不到的,及时进行调整充实,确保与上级步调合拍。对于基层在实践过程中新创的适用性做法,及时进行吸收运用,使标准进一步优化、实用。

四是宣传推广。通过建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尚法建湖微信公众号、法润民生微信群等,多渠道推广宣传司法行政服务标准、流程,让群众事先知晓办事要求,提高了办事效率。通过阵地标准化建设,群众对司法行政标识的印象明显加深,对司法行政工作知晓率不断提升,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人员日益增加,遇到矛盾找司法得到群众认同。(唐建标)

唐建标
编辑:吴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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