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司法局“四字诀”工作法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2018-08-23 09:29 来源: 字号:

为进一步传承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大丰区司法局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运用“早、细、实、严”四字诀工作法,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全区基层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6929次,预防纠纷4036起;受理调解矛盾纠纷3812件,调解成功3788件,调解成功率为99.3%。调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49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1起、126人,全部做到案结事了。

一是工作切入“早”。全区14个镇、两区调解组织定期深入到村(居)、社区、企业,集中开展拉网式集中排查。对于因种种原因未及时化解的矛盾纠纷积案,将超前预防和主动预防相结合,把排查化解与教育稳控相结合,开展依法公开化解、联动化解、督办化解的“三化解”方式,明确定案定人负责制,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二是工作开展“细”。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调解网络,细化“区、镇、村”三级调解网络体系,推动行业、专业性、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平台作用发挥,拓展网络新媒体调解组织平台,提升重大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积极创建资源共享、矛盾联调的“大调解”纠纷化解体系,通过移送式、进驻式、派驻式等形式,不断完善公调、诉调、检调、访调“四调联动”机制,不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

三是工作推动“实”。强化对重大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推行“周会办、月分析、季总结”制度,对重点个案,实行一案一研判。把握重大矛盾纠纷发展态势,通过研判分析作出事态发展趋势评估,合理部署调解力量,提出纠纷化解方案,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实战能力。

四是工作措施“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跟踪回访制度,严防已调处的矛盾纠纷出现反复。按照“谁调解、谁负责”和“查根源、防反复”的原则,进行跟进回访,在矛盾化解后,调解人员适时走访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以及有经济补偿的调解案件重点回访,了解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对没有履行调解协议的,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


葛雪峰
编辑:吴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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