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司法局“法 情 理”融合化解一起信访婚姻纠纷

2018-08-10 15:10 来源: 字号:

日前,阜宁县司法局信访事项调委会受理了这起特殊复杂的信访婚姻纠纷,并快速成功化解,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现年36岁的李某生病被丈夫陆某送回娘家后,女方既无钱治病,丈夫陆某还逼她偿还以前的生活费用,导致李某多次上访。李某是该县边远乡镇王舍村的一位普通农村女青年,2011年与本村一男青年经人介绍,当初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双方就同居住在一起达六年。2016年底,李某患有类风湿心脏病及肾病,陆某为王某化费治病等费用5万余元,面临每天还要付出较多的医药费用,陆某便将李某送到她娘家,并索要以往用去的治病等生活费用,因为李某生病无收入来源没有钱,陆某便经常到李某父母家胡闹讨钱,李某曾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求助,由于她的婚姻没有合法手续,导致依法维权无法举证。上个月中旬,李某来到县司法局信访事项矛盾调委会申请调解。调解员经过走访、调查,采取“法、情、理”创新结合的方法,既兼顾双方利益,又严肃依法教育了双方当事人。

此次信访纠纷化解,县司法局信访事项调委会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当即与调解员一起前往李某居住的王舍村了解祥细情况后,采取同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联合调解,集中双方当事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其中还反复列举一些典型案例教育当事人,使双方主动认识非法同居的错误,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李某一次性返还陆某以往费用3万元,陆某自愿与李某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双方当场签字为凭。至此,一起非法同居六年的复杂婚姻信访纠纷终于画上一个园满的句号。 (马卫国 吴为春)

马卫国 吴为春
编辑:吴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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