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庙湾法治每周一讲”监委专场举办《监察法》普法讲座

2018-08-06 15:19 来源: 字号:

“国家监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权责对等,严格监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经过初步核查,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8月4日下午,阜宁县司法局举办“庙湾法治讲堂每周一讲”监委专场普法宣传活动,来自全县镇(区)政法委员、基层司法所人员、阜城街道网格员代表和部分社会组织志愿者及城乡160余名学法群众集中聆听县监委负责同志解读《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辅导。 阜宁县司法局“庙湾法治讲堂每周一讲”开展以来,坚持每周一期、每期一个新课题,城乡学法群众积极参加,每次讲堂内都坐无坐席,本期还扩大到镇(区)政法委员及司法所人员参与。此次监委专场普法活动,由县司法局副局长周严东主持,邀请了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孙波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监察委部门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县广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县人大代表、县律协党支部书记、县委法律顾问、盐城市首届十佳青年律师、十佳公益律师、盐城市律师协会理事王伟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以案释法,侧重就“客车、校车司机超载超速;国家考试舞弊罪;幼儿园老师虐童罪,社会虐老也是犯罪;微信或其他媒介编造或转发不当言论;辱骂法官,扰乱法庭;辱骂、撕扯警察,欧打、耍赖;医闹,乱上访行为;收藏不当书籍;侮辱国旗、国徽罪”等生活中容易造成的9种犯罪作祥细辅导,由于主讲律师及部门负责人围绕专场普法内容提前备课,贴近日常生产生活实际,吸引众多学法群众踊跃参与互动,其中30多名学法群众分别获得了毛巾、香皂、雨披、水杯等“法治礼包”。 …… 活动中,普法宣传现场气氛十分活跃,尤其是学法人员提出问题,律师结合现实案例及相关法律条款一一解答,既为学法群众提供了最权威、最准确的咨询服务,更普及了群众法律知识,增强了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的法治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 吴为春)

吴为春
编辑:吴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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