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五优先”举措助推军人军属维权成绩斐然

2018-08-06 15:13 来源: 字号:

近年来,盐都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把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拥军爱民、拥军优属”的实事工程在抓,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在受理过程中缩短审查时间、简化审查手续,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五优先”服务。2018年上半年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50余人次,受理解决涉军维权案件近十起,均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受到部队和军人军属的普遍赞誉。

盐都区盐龙办事处的张某,其儿子在新疆某部服兵役,是某部火箭炮连排长。张某于2009年1月份到江苏新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作,2013年7月份,江苏新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排张某到盐城同人置业有限公司同人怡和园一期工程项目部做安全员,江苏新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张某2014年-2015年期间工资70300元,委托盐城同人置业有限公司代支付,2016年3月30日,盐城同人置业有限公司书面承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两年。但至2018年初张某仍没拿到工资,他儿子准备专门请假回来处理此事。当时部队有特殊任务,无法回来的他与盐都区人武部联系,希望地方人武部能帮助他父亲。援助中心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开辟绿色通道,成功为张某追回劳动报酬。2018年2月28日下午,盐都区郭猛镇的陈某霞驾驶电动自行车被王某驾驶的汽车撞伤,陈某与王某协商几次未果,其在某部服兵役的儿子杨某伟给盐都区法律援助中心打来电话,希望援助中心能够帮他母亲讨回公道。中心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急事急办,与陈某取得联系,在最短时间里帮助解决陈某与王某及保险公司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使陈某顺利拿到各项损失补偿6000余元。陈某的儿子杨某伟得知情况后,专程打电话到盐都区法律援助中心,感谢工作人员秉公执法的责任当担、为民维权的高尚情怀、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施怀兵)

施怀兵
编辑:吴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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