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有效开展,加快形成联合惩戒合力,着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格局,近日,由建湖县委县政法委和法院牵头,联合县检察院、县纪委、县公安局等26家单位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工作意见》。
该《意见》明确了联合惩戒对象、总体要求、各联合惩戒单位工作职责。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在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消费出行、评先评优、招录报考等方面予以信用惩戒。同时,明确由法院及时向相关联合惩戒部门同步推送失信名单及信息,并跟踪了解联合惩戒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落实情况,确保联合惩戒制度落到实处。
季金龙 冯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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