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探索依法治理重点薄弱村“后进转化”模式

2018-07-30 15:29 来源: 字号:

阜宁县司法局根据县重点薄弱村治理工作部署要求,探索依法治理18个重点薄弱村“后进转化”模式,先后选派18名“名优律师”分别兼任法治指导员,帮助重点薄弱村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尊法、守法和维权等工作,有力地推进重点薄弱村快速、高效“后进转化”,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突出依法治理。针对辖区重点薄弱村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普遍淡薄的实际,县司法局注重一手抓干部一手抓群众,以文件形式明确“名优律师”(村法治指导员)每周驻村一天集中重点薄弱村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提升素质、切实增强驾驭依法治村能力,把言教和身教结合起来,以身作则,以自身的模范行为感染人,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守法。

二是创新精准普法。把宣传法律法规同村级经济高质量发展创新结合,侧重向18个重点薄弱村干部群众宣讲《宪法》、《人民调解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方面内容,并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方法宣传,有效加深群众记忆,营造了“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同时,司法干警和村法治指导员深入18个重点薄弱村听、问、摸实情,发现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想方设法满足村民用法需求,并结合普法宣传教育把困难和问题解决在村组萌芽状态。

三是强化法律服务。注重重点薄弱村干部、群众的法治教育,增强普通群众的权利与义务意识,着重从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通过“法治进村居”、“法治进家庭”、“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两讲十不”和“大走访.大调研.大落实”等系列活动,采用面对面沟通方式,积极宣传倡导将法治服务作为治理重点薄弱村“头等大事”。同时,教育和引导重点薄弱村干部群众深刻领会了解法律、相信法律、尊重法律的重要性,树立“权利与义务共存”的观念。通过系列法治宣传教育和贴心服务,让全县18个重点薄弱村群众在行使正当权利的基础上,都能主动自觉履行相应的公民义务。( 马卫国 吴为春)

马卫国 吴为春
编辑:吴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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