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6年5月至同年7月间,被告人方某某、陶某某、周某等人设立“ACF亚洲慈善联盟”互助网络投资平台,并在东台和长沙召开地面招商会,宣传其运行方式、投资模式以及获利方式,虚构该平台可通过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来获取收益。
2. 平台宣称,申请排单后每天利息1%,匹配成功后每天利息2%,介绍他人注册ACF后,可以获得此人投资总额10%的返利,并在平台运营初期进行小额返现活动骗取群众信任。
3. 通过上述欺骗手段吸引被害人陈某某等人投入资金253.19万元。2016年6月13日至15日间,被告人方某某等人通过后台操作,取出150万元用于分红。6月20日左右,又将49万元取出进行第二次分红。
4. 2016年7月中旬,该平台崩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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