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 规范化建设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

2018-07-13 08:48 来源:于建国 字号:

为持续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提升辖区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金融服务水平,加大“支付为民”普惠金融服务力度,盐城中支积极开展多项举措,稳步推进分步实施,建立辖内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服务标准规范,通过规范经营行为防风险强管理,在辖内县(市、区)现有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的建设基础上,以管理有力、措施规范、服务为先、质效并举为目的,选取三个县(市、区)作为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标准化试点县。6月22日,在射阳县召开了全市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工作试点会议。

制度先行 规范标准

以风险防控为重点,完善金融服务功能,稳步推进服务站发展;综合服务站在盐城农村地区无银行网点行政服务村全覆盖;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各项管理工作,制定出台《盐城市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管理办法》、《盐城市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准入退出管理办法》等9项管理制度,对综合管理、综合服务站准入退出、日常管理、协议规范、设施和站牌标准、日常巡检、评级管理、投诉处理机制、应急处置等规范统一标准,印制宣传手册2万余册,分发至各涉农金融机构和服务站点,今年上半年广泛征求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和涉农金融机构意见和建议,根据新的规范要求对9项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和完善,完成了制度的标准化建设。

日常监管 防范风险

涉农金融机构严格执行服务站设立、变更和退出规定,定期向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备,便于及时掌握站点动态信息;强化日常业务管理,开展站点各种业务培训,制定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强化日常巡检,对服务站环境设施、业务办理、台账登记、设备使用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巡查,防范业务经营风险,通过巡检防范服务站“类银行化”;防止产生“表见代理”现象;考核评价标准化,根据评级评分标准实行服务站分级管理;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和客户资金赔付责任机制。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服务站准入、退出标准,严把准入关口;严格退出管理。

系统开发 科技保障

开发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管理系统,运用电子信息传输实现对涉农金融机构及服务站的动态监管,合理配置各类资源,做到科学、集约和高效,整合服务站数据资源,集中数据信息,实现服务站分类管理规范化、信息传输网络化、数据分析和档案管理电子化以及数据资源共享,提高金融服务能力、风险管理水平和数据分析效率。服务站管理系统于9月底完成上线运行,为全辖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充分调研 推广试点

根据前期对各县(市、区)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工作调研摸底,选择辖内阜宁、射阳、东台三个县(市)先行试点推广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工作。试点期间由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负责对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加强涉农金融机构准入和退出的标准化管理,强化对业务和风险的监督;试点县(市)涉农金融机构作为标准化建设的主办机构,负责落实标准化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各涉农金融机构可根据标准制定实施细则,切实做到业务规范风险可控。

为发挥示范效应,逐步提升辖内标准化建设整体水平,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一是试点工作阶段。从2018年7月至9月,从阜宁、射阳、东台三个县(市)开始试点。二是推广工作阶段。从2018年10月开始在其他县(市、区)进行推广,达到辖内县(市、区)全覆盖。三是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1月,对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评价,扎实提升辖区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水平。

编辑:王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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