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施工方发生经济纠纷 女子爬上塔吊被拘7天

2018-07-11 20:00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赵亮 通讯员 陈子妍 顾灏 李早 字号:

一名女子因为与城南新区某工地发生经济纠纷,竟爬上塔吊欲轻生。后经民警和消防官兵劝说2个多小时,该名女子才从塔吊上下来。7月1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了解到,目前当事人因扰乱单位秩序,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7日。

7月9日上午7时左右,新都派出所民警贾楠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赶往辖区某工地处置一起经济纠纷。当他到达现场时,看见有人爬到高约30米的塔吊中间部位。出于安全考虑,贾楠一边和同事耐心劝说当事人下来,一边联系消防部门到场协同救人。

上午9时许,经过多次耐心劝说并与工地协商,当事人终于爬下塔吊。经查,她姓韦,施工方原本约定7月6日将剩下的5万元工资结清给她丈夫戚某,后该工地未按时结清。7月9日上午,韦某为给丈夫戚某讨要债务,采取关电闸、爬塔吊等方式扰乱工地秩序。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韦某其实是工地上的包工头,丈夫戚某是她的手下。后经协商,工地答应当场向其支付5万元工资,矛盾才得到化解。

不过,以爬塔吊、关电闸等极端行为讨债,是违法的。贾楠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因劳资纠纷而采用爬塔吊这种极端行为属于扰乱单位秩序。所以,无论是谁在遇到类似纠纷时,切不可通过极端方式来解决。

编辑:曹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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