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消防隐患触目惊心 租赁双方遭处罚

2018-06-04 19:35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赵亮 通讯员 陈子妍 字号:

  10多名外卖小哥住在一间屋子,却没有任何消防设施。6月4日,记者从城南新区警方了解到,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警方已责令涉事企业尽快整改,并对居住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5月29日下午,新都派出所民警温旭军对某小区进行“梳网清格”检查时发现,某企业承租该小区109幢,30多辆电动车在一层室内集中充电,二层10多名外卖员工一起居住。令民警担心的是,这些员工居住的房间里没有设置任何消防设施。

“一个房间放十几张床,屋里没有消防器材,万一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温旭军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居住出租房必须配备消防安全“四要件”(灭火器、逃生绳、手电筒、逃生面罩)和烟感报警器,以及安装应急灯、安全逃生标志、设置简易消防设施(消防软件卷盘),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和挂图。

△群住房里私拉电线存隐患。

“另外,由于群租房人员较多,用电量较大,应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违规电器产品。大功率用电设备应设专门电源插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应堆放杂物,安全出口严禁上锁。”温旭军说,即使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也应当采用实体墙与其他区域进行分割。居住出租房与生产经营场所必须采用实体墙分割,不得开设门窗孔洞。

据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房东涉嫌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行为,给予200元处罚。而承租房屋的企业也将给予一定经济处罚。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编辑:胡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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