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市妇联与市公安局在物证鉴定所法医门诊共同挂牌成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及时固定证据,依法保障家庭暴力受害人合法权益。
家庭暴力因其发生在私人空间,具有较强的隐秘性,取证难一直成为维护家暴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一个难题。市妇联与市公安局经过多次研究沟通,决定共同成立家暴伤情鉴定中心,将伤情鉴定中心设在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门诊,实现家庭暴力出警、告诫、对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的有效衔接,通过对遭受家庭暴力侵害人员进行取证、鉴定,及时为受害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科学、客观、公正的证据,为行政、司法机关调处家庭暴力事件提供科学依据。
建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建设幸福美好家庭,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起到极大促进作用。市公安局副局长朱晓明表示,公安机关是实施反家庭暴力的重要部门,我们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协作联动,与妇联等部门携手做好反家暴工作;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反家暴社会氛围。
市妇联副主席胡忠秀说,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家庭暴力案件的接处工作,尤其是纠纷调解和心理疏导等方面的柔性工作。同时,要主动配合基层派出所加强反家暴研判工作,做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引导广大群众尤其是妇女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反家暴相关知识:
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庭暴力不仅仅包括丈夫对妻子的暴力,同居暴力、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暴力、成年子女对父母的暴力都属于家庭暴力。
什么是告诫书?
公安机关对情节较轻的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家庭暴力加害人采取训诫、教育、警示等非强制措施,向其出具书面的告诫,督促加害人改正违法行为。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民法院因家暴受害者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为了保护家暴受害者的人身安全而依法作出的一种民事强制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并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人身安全保护令具体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求助!
1、拨打110报警求助,警察会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情节较轻,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情节较重,可作出行政处罚,进行拘留;轻伤以上,追究刑事责任;
2、拨打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寻求调解或者帮助;
3、向法院求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起诉离婚;
4、向单位、基层组织(村(居)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妇联组织等求助,请求帮助、调解,必要时该类组织可代为报案、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5、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
6、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可以作为家庭暴力证据的材料有哪些?
1、就医时相关资料;
2、施暴人给受暴人的涉及家庭暴力的短信、电话录音、视频、伤情照片等;
3、单位、基层组织、妇联等相关组织接到家庭暴力投诉的记录;
4、警察出警时的出警记录或者发出的家暴告诫书;
5、人民法院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暴伤情鉴定相关知识:
什么情形下可以进行家庭暴力伤情鉴定?
家庭暴力伤情鉴定指遭受家庭暴力受害人自己申请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妇联等相关组织代为申请或者公安机关在处理家暴纠纷过程中依职权对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等情形。
如何申请家庭暴力伤情鉴定?
家庭暴力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后,为固定证据、维护权益,可向当地派出所报警或者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妇联等组织求助反映要求进行伤情鉴定;派出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妇联等组织接到家暴受害者伤情鉴定请求后,由派出所或者相关组织委托家庭暴力伤情鉴定机构对家暴受害者进行伤情鉴定;若受害人人身自由受限制或者受胁迫等情况无法自行申请,可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妇联等组织求助,请求代为申请。
家庭暴力伤情鉴定收费吗?
在公安伤情鉴定范围内的鉴定项目免费,因鉴定需要到医院进行检查的,根据医院收费标准由医院收取费用。
家庭暴力伤情鉴定期限是多少?
鉴定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委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意见,出具鉴定文书。侦查破案、诉讼活动有特别需要,或者鉴定内容疑难、复杂的,可以另行约定鉴定时限。
鉴定程序适用回避规定吗?
鉴定的实施,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法医鉴定资格的鉴定人负责。鉴定工作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符合鉴定人回避情形的,鉴定人应当提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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