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射阳籍女司机杨某手捧写有“为民解困 胜似亲人”八个大字的鲜艳锦旗,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盐城市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感谢帮助自己解困的民警。
(警方提供)
原来,在今年4月15日10时20分左右,高速二大队勤务值班室接到一起报警求助电话,报警人哭着称,其在盐城东收费站跟着导航误入高速,看到高速上车太多不敢再开了,请求帮助。接警后,值班人员一边安慰杨某不要紧张,一边安排巡逻组前往处置,同时提醒杨某立即下车,在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并转移到护栏外等候救援。大队巡逻民警接到勤务室指令后,迅速赶往求助路段,将杨某顺利带到前方开发区收费站。
事后了解到,杨某虽于2016年就已取得小车驾驶资格,但从未有过高速驾驶的经历。
高速交警在此温馨提醒: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同时,一定要记得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没有高速公路驾驶经验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出于安全考虑,也应当找有高速公路驾驶经验的驾驶人陪同。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