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打电话辱骂执行法官的被执行人陈某作出了罚款决定书。
申请人射阳县农村商业银行与被执行人丁某、陈某信用卡纠纷执行案,射阳法院立案后,依法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采取了查封冻结措施,被执行人陈某以自己的账户被法院查封,向执行法官打电话责问,态度十分恶劣,并在电话中辱骂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陈某的行为进行了训戒,传唤其在三日内到法院执行局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同时告知其不履行的法律后果。5月23日,被执行人陈某到法院执行局,对自己辱骂执行法官的行为书面写了检讨书,当面表示了歉意,交纳了法院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书,2000元的罚款。标的22000元的执行案,经与申请人的协商,全部履行完毕。
图为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宣读罚款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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