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盐城市十佳绿色人物”评选活动开始啦!

2018-04-24 08:46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 字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立市”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保护环境的热情,携手行动起来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盐城,积极倡导生态、节约、绿色的发展理念,同时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大力宣传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践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良好风尚,4月23日,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环保局、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联合开展第三届“盐城市十佳绿色人物”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绿色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评选标准

(一)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生态文明理念,模范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契合锐意进取的盐城人的时代精神。关心环境保护事业,能积极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助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能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践行生活方式绿色化。在带动或参加相关区域、领域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有特色、有创新,成效显著,得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

(三)能积极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个人事迹具有先进性、典型性、示范性及辐射性。在相关行业或环保领域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良好的公众形象。

三、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和推荐阶段。4月下旬启动,在《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刊登相应消息和公告,运用报纸、网络手段,并开通“盐城市十佳绿色人物”微信公众平台,以强化与网民的互动,推动更多公众参与。采用推荐、自荐和记者寻找等方式挖掘先进典型。

各县(市、区)环保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推荐呈报工作,在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汇总审核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于5月11日前上报至第三届“盐城十佳绿色人物活动”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市、区)推荐5名,推荐人员中需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和妇女候选人。

(二)评选阶段。5 月中下旬,由评选工作委员会对参评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择优推荐20名代表作为“盐城市十佳绿色人物”候选人。

(三)公示投票阶段。5月下旬,在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将开辟专栏,对候选人典型事迹进行集中宣传和展示,在盐阜大众报APP、盐城市环保网挂牌公示,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同时,启动网络投票,接受广大市民的公开投票。

(四)综评阶段。5月底,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复核,按照评选标准,结合公众投票情况,确定10名“盐城市十佳绿色人物”人选,并在媒体上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表彰阶段。颁奖活动将在2018年世界环境日举办,为“盐城市十佳绿色人物”(10人)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四、组织机构

1.设立评选委员会,由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环保局、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等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

2.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生态监控中心。

五、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评选组织机构。

2.要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的活动,广泛宣传和发动,注重过程和宣传效果。

3.推荐单位在确定推荐名单时,要认真审核,按照评选要求严格把关,认真筛选。要着重考虑在推进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事迹突出、典型示范性强的人选。

4.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事迹简介要求尽量全面概括主要事迹,突出重点。所有申报资料由评选办公室保留并用于评奖活动的宣传。

  电话:88190492 传真:86660715 邮箱:jsychb@sina.cn


编辑:张文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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