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新一轮“创文”活动,从严查处载客载货三(四)轮车闯禁区、闯红灯、走快车道、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区交通环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大市区范围开展交通治安整治“暴风4号”行动,并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在盐城市区开展禁行车辆整治的通告》。据悉,此次“暴风4号”行动从3月21日至4月30日(40天),在大市区范围内全面展开。
截至目前,警方已查扣各类电动三(四)轮车以及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184辆,查扣摩托车(含非标车)、拖拉机230辆。
行动重点整治:1.载货三(四)轮车。主要指用于拉货的正三轮摩托车、低速汽车、电动三轮车(统一登记管理的快递业三轮车除外)。
2.载客三(四)轮车。主要指用于载人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残疾人车。
3.其他杂车。主要指二轮摩托车、拖拉机、非标车等。
△一辆电瓶三轮车进入机动车道被交警查扣。 (警方供图)
“杂车”安全系数低
自重轻、速度快、危害大
(1)多为非法车辆
“杂车”中的电动三、四轮车、非标摩托车多为非法生产销售的车辆,未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鉴定与审核,导致消费者购买后拿不到正规发票收据,上不到车牌,买不了车辆保险。
(2)车辆安全系数低
大部分“杂车”本身技术含量不高,有的更是制造工艺粗糙,这些车辆多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更有部分电动三、四轮车私自拼装,更加使车辆状况“亮红灯”。
(3)出事理赔难度大
“杂车”多为“非标车”,这些车辆是购置不了保险的。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出现弃车逃跑或无力支付医疗和赔偿费用的情况,给社会增加了诸多不安定因素。
(4)影响城市形象
在我市道路交通高速发展的时代,“杂车”在市区无视交规,见缝插针,随意穿行的行为与我市的发展格格不入,“杂车”不仅严重危害交通安全,更增加了交通紧张和混乱程度,影响城市形象,破坏城市发展。
(5)司机违规行为多
据不完全统计,在“杂车”驾驶员中,中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占的比例较大,他们大多对交通法规知之甚少,且交通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多发。在交通事故车辆类型统计当中,因“杂车”违法交通法规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占到很大的比重。
这些事故案例憾人心
2017年1月10日19时36分,葛某某(男,56岁),驾驶未经登记的三轮机动车,沿市区黄海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开放大道路口左转弯时,与在路口由北向东左转弯的乔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因碰撞,事故致双方当事人受伤,两车损坏。
2017年1月20日9时30分,高某(男,46岁),驾驶未经登记、无牌、无保险的拖拉机,沿331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车管所门前路口左转弯时,车辆失控与在路口水果摊发生因碰撞,事故致水果摊两人受伤,车辆损坏。
2016年10月3日9时35分,韩某(女,52岁),驾驶未经登记、无牌、无保险的电动客三轮,沿市区开放大道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至北环路路口左转弯时,与夏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致夏某骨折,车辆损坏。因韩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无保险且家庭困难,事故赔偿等一系列后续问题一直困扰着双方当事人。
警方多措并举打击治理
无牌无证无保险,一律暂扣;“杂车”违法,一律重罚;牌证齐全的闯禁区一律罚款100元、记3分。
1.深入摸底排查。交警部门将对在大市区利用残疾车或电动三(四)轮车从事客货运输的残疾人家庭,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登记造册,做到掌握情况,精确治理。
2.广泛开展宣传。组织民警深入货运场站、企业、商铺、工地,上门开展广泛宣传,宣讲市区交通组织通告中规定的禁行车辆和禁行范围,以及市区开展创文整治相关内容,“惩教结合”促使车主主动淘汰三(四)轮车,更换其他车辆运输货物。
3.灵活机动整治。在组织优势力量开展集中查扣,形成强大整治声势的同时,采取组织便衣警力采取策略,灵活查扣。做到时间、空间的无缝衔接,打消个别人员“钻空子”的侥幸心理。
4.严肃法律手段。对电动三(四)轮车、非下肢残疾人驾驶的残疾车、无牌无证正三轮摩托车、低速汽车一律予以扣车,对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上限处罚。
“为强化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市交警支队以省、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善治交通’理念,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暴风4号’整治行动。旨在通过整治达到交通面貌不乱,让百姓走的舒适;交通出行不堵,让百姓走的顺畅;交通事故减少,让百姓走得安全的目标。”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
警方表示:国家工信部颁布目录许可的可以上牌照的三轮车才可以上道路行驶;没有工信部目录许可的就不能上牌,也不能上(供社会车辆通行)道路行驶,其只能在特定区域内(如工厂内、园区内、农村田间)的道路通行。
2017年以来
三轮车交通事故分析
警方的一项统计显示,2017年以来,全市涉及三轮车事故警情7371起,死亡150人,受伤1451人,大市区涉及三轮车事故警情1933起,死亡18人,受伤552人。
警方对市区(亭湖区、城南新区、经济开发区)涉及亡人的事故为样本进行分析。
这18起事故中的三轮车驾驶员年龄普遍偏高,60岁以上的11人,占总数的61.11%,最高年龄85岁,最低47岁,平均年龄约为66岁。驾驶员年龄过大,身体反应能力下降,对道路的情况应对缺乏敏锐性,遇突发情况易发生事故。
事故发生的时间
从事故发生的时间来看,事故的高发时间段主要在8-10时、10-12时和18-20时,这个时间段多为早晚高峰时间段,道路交通流量较大,易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
违法车辆的类型
电动货三轮是事故发生主要车型,电动货三轮车型有11辆,占总数的11%。经过对市区范围客三轮的整治后,该类车型事故明显下降。随着物流货运的发展,货车在市区范围的禁行限制,电动货三轮异军突起,这类车无需驾驶培训即可迅速上手,且购买时未有机动车类的上牌和保险手续,在市区无任何禁行限制,大街小巷可随意穿插,增加了很多事故发生的几率。(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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