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困难群体劳动力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在巩固建筑领域前期参保成果的基础上,贯彻落实省人社、交通、水利、住建、安监、工会六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建筑交通运输水利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26号),按照《盐城市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亭湖区人社局社保中心对用工方式灵活、流动性大等困难群体相对集中的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从业人员,由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按工程项目总造价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推动“同舟计划”专项扩面行动落实,进一步织密织牢建筑等行业困难群体劳动力的工伤保障网。
田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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