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童玩耍闹纠纷 人民调解化难题

2018-03-30 11:48 来源: 字号:

3月4日,黄某6岁的儿子与同组村民江某10岁的女儿玩耍时打闹,不慎被黄某的女儿打成轻微伤,治疗花去医疗费1000余元。黄某找到江某要求其承担责任赔偿医疗费,但江某态度恶劣、恶言相向,拒不赔付医药费。无奈之下黄某只好找到了村委会,村干部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没有任何进展。黄某心灰意冷、维权无望,甚至扬言要打江某一顿出气,矛盾一触即发。

射阳县兴桥司法所所长得知此事后,与村干部一起前往调查核实情况。找到江某后,动之以情:“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大家都是一个村里的,有事坐下来好好说道说道,慢慢解决。”;晓之以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指出作为家长有义务监护和教育好自己的小孩。同时,也有义务为未成年的孩子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既然孩子给他人造成了伤害后果,作为家长的理应为此负责任。再说要是对方诉讼到法院,你远不止出点药费,反而还要出诉讼费,那样损失会更大。”在工作人员一番有理有据的调解后,江某承认自己平时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表示以后会加强教育自己的小孩,同时表示愿意赔偿医疗费。双方握手言和,当场签下调解协议书,江某赔偿黄某小孩医疗费1100元。至此,一场因小孩打闹导致的侵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这立即同村干部一起前往调查核实情况,并找到江某,向他讲解了法律知识,并拿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指出作为家长有义务监护和教育好自己的小孩。同时,也有义务为未成年的孩子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既然孩子给他人造成了伤害后果,作为家长的理应为此负责任,要是对方诉讼到法院,你远不止出点药费,反而还要出诉讼费,那样损失会更大。一番有理有据的调解后,江某深刻认识到自己拒不赔付药费是错误的。当场写下调解协议书,表示愿意赔偿黄某小孩的全部医药费1100元。同时,承认自己平时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表示以后会加强教育自己的小孩。至此,两家因小孩打架发生的纠纷圆满地划上了句号。临走时,黄某由衷地说:“感谢司法所和村干部为我讨回了公道。”

今年以来,兴桥司法所在调解工作中始终做到“以实事感人、以真情动人”,像对待亲人一样主动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说,“急当事人之所急”,让他们感受到对他们的关心,引导其回归到理性思考的道路上来,合理解决纠纷。树立了兴桥司法所在群众心里的新形象,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颜梦婷 钱妍澍
编辑:陈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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