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雨夜撞人后跑了 建湖交警8天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8-03-02 15:49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张勇峰 通讯员 朱必飞 丁庆悦 字号:

刘某驾电动三轮车途中撞倒一人,致对方受伤严重,头颅动了手术。他以为自己只是偶尔回老家,撞人应该不会被警方找到,于是只下车看了一眼便匆匆逃逸了。记者从建湖县交警大队庆丰中队了解到,2月26日,刘某在睡梦中被警方抓获,27日,其被行政拘留15日。

梦中被擒

2月26日凌晨3时许,市区某小区10号楼405室,一阵清脆的门铃声,将睡梦中的屋主人刘某昶惊醒,“谁啊?”“我们是建湖县局交警大队民警,请你将门打开,有事找你一下。”民警们不轻不重的声音,对刘某昶来说,却如晴天霹雳。他抖抖嗦嗦地爬下床,将门打开,嘴里还喃喃自语:“来了,真来了。”“知道我们找你什么事吗?”“知道,知道。”面对数名威严的的交警,刘某昶知道瞒是瞒不过去的,只好点头承认,“2月18日,我在建湖撞人后逃跑了。”

至此,在建湖县庆丰镇境内发生的一起影响较大的“2•18”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民警们终于欣慰地笑了,一是一周来的辛苦付出没有白费;二是新年之际向辖区群众交上了一份出色的答卷。

  △民警审讯刘某昶。

路边“醉汉”

2月18日晚(农历正月初三),当人们还沉浸在节日欢乐的气氛之中时,建湖交警大队庆丰中队的民警还在镇区道路上巡逻着。当巡至马庄路时,民警们发现路边雨水中躺着一个中年汉子,嘴里说着含糊不清的话语,手指在不断地比划着。根据迹象,这好似一个醉酒的汉子,民警上前从其口袋中找出手机,与其家人取得了联系,并将其扶到车上。

伤者陈某被其家人送往镇医院检查发现,头部受重伤,背部有骨折,人已陷入昏迷状态。医生建议转院治疗,介于伤情严重,男子被立即转至市人民医院治疗,很快头颅做了手术,而其妻子反映,陈某是当天中午喝酒的,酒后就睡觉了,直至下午5点多钟才上路,应该不是醉酒导致。19日凌晨1时许,陈某家属将疑问反馈到中队,民警们综合分析,初步认定应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民警分析案情。

深入排查

民警们意识到如果是交通肇事,就是一起性质比较严重的案件,不仅伤者伤势严重,就情节而言,也较恶劣。当时不仅天气寒冷,还下着小雨。天色已晚,如果伤者没有被及时发现,很可能性命不保。

天一大亮,中队副中队长尚晓晞就率值班民警展开调查工作,调取现场周边监控视频,经过数小时的努力,终于在一家小商店店主的手机上,发现事发时的监控画面:2月18日18时43分许,中年男子在路边正常行走,被后面驶来的一辆电动三轮车撞倒,驾车人随即下车,朝躺倒在地的男子看了一眼,立即又转身上车,驾车逃走了。

中队长王刚得知消息,将中队所有休假的警员全部通知到班,组织侦查工作,分成三路人马:一路负责调查沿线监控视频,从中发现案件线索;一路排查电动车销售经营商铺、修理门店;一路走访沿街群众,寻找目击者。

因电动三轮车农村极为普遍,车型也基本相同,且多无牌证,发生地交通四通八达,侦查工作难度可想而知。民警们先后调取了70个监控点,80个多小时的监控视频,经过反复观看,发现肇事车在6号桥出现,到9号桥路段消失了,于是将侦查范围锁定在洪桥、中陈、东刘、高丰周边4个村之内,进行认真仔细排查,历时2天排查上千户村民,但未发现该车踪迹,另二路人奔波了两,也无功而返。

  △排查电动车销售经营商铺、修理门店。

调整方向

难道肇事车插翅飞了不成?民警们又回看6号桥出现肇事车的视频,发现与肇事车同行的还有一辆电动三轮车,车后有个工具箱,民警们推断驾车人可能是从事木、瓦工之类的手艺之人,两车可能是结伴同行,或许相识。既然肇事车找不到,不妨找找这辆车,也许能找出线索,于是民警们锁定此车,并沿途追查下去,从监控中发现这辆车出来时,曾与一个骑电动车的妇女发生过碰擦,随后双方理论一会,各自离开了,而此车车型应是金鹏牌。

民警们决定兵分二路,一路查找骑电动车的妇女,另一路查找金鹏牌车辆销售情况,范围从本县扩大到市区、射阳、盐都、亭湖、阜宁等区(县)。经过查找,骑电动三轮车的妇女被找到,该妇女证实发生过碰擦,那辆车驾驶人估计是到6号桥附近人家吃饭的。民警们又将车辆查找范围缩小到2017年后购买金鹏牌电动三轮车的车主,通过大量工作,查出2017年以来建湖籍有60余人购买此车,而庆丰籍的只有3人,民警们通过分析研判,将目标确定为40多岁的中年人。经查该中年人是庆丰镇董徐村人,平时常住建湖县城。民警们又立马赶到县城,找到了姜某某。他承认当日在岳父家吃饭,同行的还有连襟刘某昶,也是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到此,刘某昶有重大肇事嫌疑,民警们随即展开查找刘某昶的工作,直到26日凌晨,将其从睡梦中抓获,并查获肇事车辆。

后悔不已

归案后的刘某昶,十分懊悔地承认了肇事事实:2月18日晚,他到岳父家参加新年聚餐,驾车返回老家庆丰镇东刘村时,途经事发地段,将陈某撞倒,他下车看了一眼,怕被人纠缠,即上车逃跑了。当时,车上还坐着他的妻子秦某。当秦某问“有没事时?”他回了一句“没事”就离开了,在老家呆了几天,见没什么动静,又悄悄地回到了盐城市区的家中,并将事情告诉了他儿子,其儿子也未讲什么。

因刘某昶常年住在盐城,只有过年时才回老家待几天,所以排查时,村民们都不知道他家还有辆三轮车。正是基于这一点,刘某昶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警察不会找到他。

2月27日,刘某昶被建湖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天,待陈某伤情鉴定后,将视情继续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编辑:促织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盐城新闻网”或“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