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年)》政策解读

2018-02-26 09:55 来源:中国盐城 字号:

一、编制背景及过程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建设生态河湖,对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建设美丽盐城,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10月,省政府印发《江苏省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7-2020年)》。市水利局牵头组织起草《行动计划》。结合市发改委、环保局、城建局等15个部门提出的纳入《行动计划》的工作内容,草拟形成《行动计划(初稿)》,并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在系统内部广泛征求意见,及时修改完善。11月6日,将《行动计划(送审稿)》发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截止11月23日,共收到意见建议7条,采纳5条。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后,于12月11日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

二、框架结构与内容

对照《江苏省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7-2020年)》,我市《行动计划》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三个方面构成。在明确《行动计划》指导思想的基础上,确定了坚持生态立市、坚持河长主导、坚持因河施策、坚持改革创新等四条基本原则,并以问题为导向,分别提出2020年近期目标和2030年远期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为抓手,提出了重点实施“加强水安全保障、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水文化建设、加强水工程管护、加强水制度创新”八项重点任务,落实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着力解决盐城复杂水问题。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以河长制为契机,制定实施河湖行动计划,明确各级政府要把生态河湖行动计划作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举措,依托河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全市统筹、河长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作为河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强化科技支撑、强化考核评价、强化执法监督、强化宣传引导”等六项措施,确保《行动方案》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编辑:卢瑶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盐城新闻网”或“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