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2018-02-26 09:52 来源:中国盐城 字号: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盐城一直有高度重视民生工作的传统。十八大以来,市政府共安排100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投资565亿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里民生支出比重更是高达75.4%。经过不懈努力,一些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养老、交通、住房、环境等民生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我市民生事业总体上欠账较多、短板突出,业已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最薄弱环节。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全面小康建设的鲜明导向,“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市专门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意见》,系统谋划、全力推进我市民生事业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要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盐城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基本框架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3个方面。

指导思想集中体现了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等作为指导依据。

基本原则从3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一是问题导向,精准突破。对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人民群众期盼,守住底线、补齐短板,精准发力、重点突破,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二是整合力量,共建共享。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聚焦多方力量,形成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民生工作格局。三是统筹推进,务求实效。强调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分清轻重缓急,统筹推进民生建设,以实效取信于民。

主要目标本着民生高质量发展和立足当年、大干当前的思想,提出要推动人民生活高质量,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2018年,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8.2%和8.8%,12万农村低收入人口、35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实现脱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完成20件民生实事年度任务,教育、健康、文化、养老等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持续优化,城乡社会保障更加有力,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97.5%以上;城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基础设施加速完备,社会治理富有成效,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分5大板块,按照清单化的要求,着重明确了2018年的具体任务。一是全力聚焦富民增收,增进群众富足感。明确了推动产业富民、高质量就业、全民创业、打好脱贫攻坚战4个方面工作任务清单。二是大力提升公共服务,增进群众获得感。明确了发展教育事业、建设健康盐城、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强化便民利民服务5个方面工作任务清单。三是着力完善社保体系,增进群众幸福感。明确了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特殊群体关爱、住房保障4大体系的推进社会保障任务清单。四是致力建设美好家园,增进群众归属感。明确了强化生态保护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整治城乡环境、推进基础设施建设4方面工作任务清单。五是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群众安全感。明确了筑牢公共安全防线、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3个方面工作任务清单。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提出4条举措。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出了强化思想导向、健全组织体系、完善智库支持等方面若干要求;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提出了细化年度工作任务,落实第一责任人、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工作责任,以及加强宣传引导工作的有关要求;三是加大民生投入,提出将有限的财力集中向民生领域倾斜,用活、用好、用足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创新投入机制,鼓励市场化运营,大力提升社会事业水平;四是强化督查考评,提出将民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加强专项督查、进行审计监督、开展统计监测、实行问责奖惩、引入第三方评估等工作促进机制。

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意见

编辑:卢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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