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市环保局以全省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被省环保厅表彰为2017年度“完成目标任务成绩突出单位”。记者了解到,过去的一年,我市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7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66,全省最好;空气优良天数达289天,全省第一;臭氧平均浓度跃升至全省前列。我市连续三年被省政府表彰为“大气污染防治优秀城市”,继续被人民网等媒体列为“洗肺”城市。
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全年组织开展了“飞行检查、随机检查、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专项执法行动,查处违法案件900件,处罚金额6821万元,全市环境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可控。加强饮用水源地执法巡查和监测预警,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水污染防治工作省考核结果优秀。
环保能力建设大幅提升。市环境监察局被省厅表彰为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单位。积极参加环境保护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和特别行动,多次被环保部评为“每周一星”。全省环境应急“三有”大比武,取得了综合排名第一的好成绩。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持续保持全省第一。
生态文明建设纵深推进。《盐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通过环保部的评审,制定出台盐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和考核实施办法,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开展绿色发展评估工作,省级生态红线保护工作考核位列全省第二,城乡综合环境明显改善。
环保垂管改革工作稳步推进。2017年11月24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是全省第二家出台方案的城市,整个改革工作稳妥有序,受到省环保厅充分肯定。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