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
响水某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产,单某某等32名员工向响水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给付所欠经济补偿金30余万元。经响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依法达成调解协议。因被执行人未能按期履行,单某某等32人向响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处理情况】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单位未主动履行。经执行人员走访调查,涉案公司因生产经营亏损,早已停业,无可供执行资产,现有厂房、土地因涉及抵押等较多债权,短期内无法执行变现。执行法官多次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联系,李某坚称该公司暂无履行能力,需待厂房拆迁后才能兑现职工补偿金。
考虑到多名下岗工人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向院领导汇报,经沟通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协助执行。得知李某回家的消息,执行法官与公安干警迅速出击,赶赴其家中将其控制。迫于司法拘留的强大威慑,李某通过亲友主动筹集自有资金10万余元,给付部分工人补偿金。同时,经响水县人民法院与企业所在辖区政府积极协调,联系有需要的企业,租赁被执行单位空置厂房使用,盘活现有资产,所产生的全部收益交由响水县人民法院支付工人工资款。在执行人员的多方努力下,该公司已分批次将所欠的30余万元经济补偿金全部支付到位。至此,30件系列涉农民工工资案画上圆满句号。
【法官说法】
又到年根岁末,农民工讨薪的话题热度持续不退。无良老板恶意欠薪,苦了那些不知如何讨薪的农民工。现跟广大农民工朋友们分享讨薪的三步骤:一是收集有关证据,劳动合同、用工协议、工资单、考勤卡等可以证明本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据。二是交涉,凭上述凭据与用人单位负责人交涉,要求对方支付本人应得工资报酬。三是法律途径,如果该用人单位继续无故拖欠、克扣工资,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盐城两级法院积极着眼于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诉讼便利,开通维权绿色通道,建立快速立案机制,通过适用简易程序、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方式,及时解决纠纷。强化诉讼调解作用,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加强与司法、仲裁、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合力。增强法制宣传力度,深入社区、工地、企业等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场所进行现场普法,增强农民工对法律的了解程度和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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