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市区依旧“禁炮” 城南新区警方2天处罚8人

2018-01-26 15:17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赵亮 通讯员 王璠 李早 字号:

今年是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第三年,按照规定,市区东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的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月25日,根据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月24日至25日,共查处8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当事人均受到500元的顶格处罚。

事例一

1月24日上午10点20分左右,正在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新都派出所值班的民警吴江与同事突然听到,位于派出所东边的路上传来一阵鞭炮声。“有人违禁燃放爆竹!”在请示所领导后,吴江立即与同事赶往现场进行查处。

“我们到那儿时,看见一地鞭炮碎屑,燃放者没有离开,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在办丧事。”吴江表示,考虑到当事人的心情,他们从人性化角度出发,没有当场进行处理,而是将当事人带回派出所接受处理。经过相关程序,警方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普及禁放规定后,给予500元的顶格处罚。

事例二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另一名男子为了给办婚事的侄女讨个吉利,竟在市区紫薇花园小区里燃放爆竹,结果被正在附近巡逻的巡特警逮了个正着。“在做笔录时,当事人表示他也知道不能乱爆竹,但受侥幸心理影响,想一放了之。”民警何佳惠说,“在受到处罚后,当事人表示会吸取教训。”

事例三

如果说,上两起案件因为发现得早,而被及时制止的话,那么另一起发生在半个月前的案件可真让人捏了一把汗。1月9日晚上7点左右,市区钱江方洲小区一名业主为了给宝宝过生日,把去年玩剩下的烟花拿出来燃放,结果玩出了纰漏。

“当事人燃放的烟花升空后,呈伞状四射。事后他没想到,竟有少数没有燃尽的火星落入另一名业主家的阳台,烧毁了人家阳台上的杂物、部分空调管道等物品。”黄海派出所民警钱裕群说,“当时,受害业主不在家。幸亏被人发现并报警后,物业派员及时处理,不然可能要出大事。”

经过调阅小区监控,警方确认肇事者是该小区蔡某后,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调查。“1月25日,当蔡某得知因为自己的过失行为,险些酿成大错后,十分懊悔地说:‘以后再也不玩烟花了。’”钱裕群说,“根据规定,警方将对其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并引起的火灾损失,给予1000元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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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最高可奖2000元


昨天,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有关人士表示,当前公安机关正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危险物品专项整治,全面收缴非法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努力从源头上遏制随意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南新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提高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实效性,减少执法成本,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在市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决定》要求,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该项制度规定,凡举报人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生后24小时内,当面或通过网络向公安机关举报并提供证据(如视频、照片、证人证言等),经查证属实的,每起案件奖励举报人100至200元。市民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可以现场予以制止,并拨打110进行举报,成功预防燃放行为和协助公安机关成功查处违规燃放案件的,每起奖励举报人200至500元。此外,任何市民在涉及烟花爆竹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中提供有价值线索,经查属实的,每起奖励举报人1000至2000元。

阅读延伸

其他城市如何推行“禁放令”?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燃放烟花爆竹易引发火灾,再加上近年来空气质量的逐渐转差,人们对空气的敏感意识逐年提高,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地区是如何推行“禁放令”的呢?



上海:严格实行实名购买

上海市公安局表示,2018年是上海实施禁放措施的第三年,要以更加严格的标准,切实做到禁放区域“零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零火灾”。上海烟花爆竹采取“统一采购、统一批发、统一配送”的原则,2018年的市场投放总量、销售布点数量均不高于2017年总量。上海公安局表示,今年将实施更加严格的实名购买原则,原则上只有持外环外身份证的市民才能购买。今年相关部门还将继续组织发动居委会干部、楼组长、保安员、社工等平安志愿者近40万人,对全市居民小区划片包干、巡查巡防、劝阻看护。


杭州:偷放被抓将罚500元

《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如果在禁售、禁放区偷偷放,被抓到,将处最高500元的罚款;如果非法销售,不但要没收烟花爆竹和违法销售所得,还要对批发经营者处最低2万元、最高10万元的罚款;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的,由安监部门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后,奖励举报者500-30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奖励不超过1万元。


天津:外环线内禁止燃放

从2018年1月1日起,天津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地区将不分时间、地点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今年天津外环线以内将迎来第一个“不闻鞭炮声”的春节。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西安:开业放鞭炮被罚行拘

去年12月1日开始,新颁布的《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西安城六区全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遇到重污染天气三级以上预警及三级以上应急响应期间,全市行政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家企业开业时却偏偏要撞这根“红线”,店老板不仅被罚了款,还被行政拘留5日。


来,小编送你一朵电子烟花~

过一个没有“烟火气”的春节,在清净的空气中,享受年的味道吧。(比心)


编辑:促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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