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 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2018-01-26 10:20 来源:张国模 字号:

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根据《关于集中整治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的通知》《盐城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在市金融办、公安局、工商局、银监局等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全市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支付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

为强化组织领导,牵头成立了盐城市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办公室,制定《盐城市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召开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会议,会上学习传达总分行通知精神,要求各单位全面自查与无证支付机构合作情况。组织支付条线人员集中培训,请专业人员讲解非银行支付业务知识和检查技能。部署排查工作,明确工作纪律,交流经验做法,推进面上工作开展。确定范围,突出重点。集中对当前盐城支付市场存在的主要风险开展分析和排查;组织商业银行对其与无证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违规合作情况进行自查。

坚持自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常规检查与组织专项业务检查相结合。由该行牵头,对16家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查明的问题,与被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核实确认。开展现场督查清理。该行现场督查清理工作,要求领导小组严格组织实施清理方案,在维稳前提上,加快清理进度,同时做好善后工作;检查公司备付金账户,督促账户清理,要求“新旧账户分开,资金分别管理”,已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只付不收,待清退完毕后撤销账户并重新申请开立;讲明政策,点明问题,明确时间节点和整治要求。

组织专项业务检查。该行组织专项检查小组,共抽查9家商业银行与无证机构合作情况。重点检查有无违规外包银行卡收单核心业务;有无违规开展网络支付业务;有无多用途预付卡发行与受理违规行为。要求被查单位提供检查日对公账户余额表电子信息和特约商户电子信息,通过关键词进行筛选;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谈话,了解与支付机构合作情况;检查特约商户协议,有无与无证支付机构合作协议。通过现场抽查,没有发现被查单位与无证支付机构合作的问题。

实实在在的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有力清理了无证支付机构。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该行根据上级行有关文件要求,提请盐城市整治领导小组责令违规公司停止发行多用途预付卡业务,清理违规开设的银行账户,同时做好存量预付卡的消化清退。为防止挪用和抽逃资金,该行责令相关银行对备付金账户“只付不收”,转出资金实行柜面监督审查,备付金支付超过10万元的,必须报人民银行备案,待商超卡清退结束后撤销账户。由于领导重视,方案周密,措施得力,督查到位,清理工作顺利结束,未出现挤兑、负面舆情问题,更没有出现群体事件。

规范了支付业务宣传,强化了代理机构管理。对排查出的不正当宣传问题,责成该公司重新印制宣传材料,同时要求不得发行和受理多用途预付卡,各银行不得为其开立备付金账户,后期加强对该公司资金监控,严密监控资金来源和流向。对于POS代理机构排查出的问题,实施分类施策,分别处理。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公司,责令对违规行为全面整改,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另外约见五家公司省级机构相关负责人谈话,限期整改违规问题,并上报整改情况报告。通过检查、约谈,有效地加强了代理机构合规经营的意识,强化了代理机构管理。

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与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密切合作,在排查工作中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对疑似存在风险的企业进行调查,并制定辖内应急预案防范风险,合力推进排查工作,对辖内无证机构和涉嫌违规机构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进一步提升了监管的权威性。据该行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推动构建无证支付机构整治机制,建立健全非银支付机构自律管理,开展多形式的支付结算宣传教育等措施,完善无证支付机构常态化整治工作办公室职责,制定盐城市收单外包业务自律规范,建立外包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市场退出机制,加强违规特约商户黑名单管理,加大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收单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支付知识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营造预防和打击无证经营支付业务违法犯罪的舆论声势,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张国模
编辑:xujianguo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盐城新闻网”或“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