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市政府办下发通知,决定从1月25日至2月5日对各县(市、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兑付,有效维护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据了解,这次督查共组成4个督察组,对全市11个县(市、区)和市交通、水利、城建以及国投、城投等单位在建工程进行督查。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情况。县(市、区)政府建立健全政府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情况;完善目标责任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评价体系的情况;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制建立情况;建立完善定期督查和问责制度,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严格责任追究情况。
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情况。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和欠薪预警系统,实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应急周转金等制度落实情况;实施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情况。
欠薪专项检查和案件查处情况。欠薪联合专项检查,建立清理欠薪工作台账情况;重点欠薪监控企业春节前解决欠薪的方案、处置时间节点及措施等;欠薪行为和欠薪争议快速处理情况,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情况。已建、在建工程项目特别是政府工程项目欠薪排查整治情况,以及欠薪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我市人社、公安、城建、交通、水利、国资、总工会等14个部门决定,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全面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恶意欠薪逃匿涉嫌诈骗犯罪的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市劳动监察部门提醒广大务工人员,要通过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找工作,要到具备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去工作,并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千万不要与自然人身份的“包工头”形成雇佣关系。
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最有效证据,合同中必须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工伤保险等内容。要妥善保存好自己的相关证件和工作证据以及工资欠条等,作为日后讨要工资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务工人员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坚持依法维权、理性维权、正当维权,切忌以各种违法行为来讨要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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