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018-01-23 11:01 来源:中国盐城 字号:

质量是一个地区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为全面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更大力度加强质量创新、推进质量发展,我市制定出台《盐城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提出紧紧围绕“绿色盐城、质量致远”的城市质量精神,全面提升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质量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发展成果进一步共享,适应城市质量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基本建立,确保2018年底通过验收,正式创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产品质量方面,制定《盐城市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生产许可证、CCC目录内产品认证证书覆盖率达到100%。地产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重点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加大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培育力度,到2020年“三品”获证总数突破3000个,继续保持江苏省前列。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探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推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

工程质量方面,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际花园城市和联合国人居环境奖。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大中型工程和保障房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新开工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保障房新开工受监工程覆盖率达到100%。

服务质量方面,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全方位提高服务质量,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力争达到85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力争达到80以上。实施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31个市级以上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推进5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加快建设,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的比重达到41.5%。

环境质量方面,继续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完成国家规定的节能减排任务,对空气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市区和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万元GDP能耗和水耗等重点指标将明确了相应工作任务。

为了组织开展好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我市专门成立市质量强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并设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安全保障、督查考核、经费保障、宣传教育、专家咨询等9个专责小组,配套制定了《盐城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分工、合力推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同时,为了确保全民共享质量发展成果,我市将充分发挥“12345”、“12315”、“12365”、“12331” 等政府热线、质量投诉热线作用,形成健全的质量投诉渠道,保证群众质量投诉能够及时解决。此外,将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和城市居民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使人民群众关心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得到有效解决,争取市民对城市综合质量水平的满意度位居全国创建城市前列。

编辑:卢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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