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行动方案(2017-2019年)》政策解读

2018-01-03 10:13 来源: 字号:

为确保2019年我市全面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近日,我市出台《盐城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行动方案(2017-2019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创建工作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全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国家森林城市,是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于城市居民身心健康,各项建设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城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对加快推动我市现代林业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价值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市第七次党代会明确要求,争创国家森林城市。为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生态立市发展战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打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绿色家园,我市全面启动了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今年8月,《盐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通过国家林业局组织的专家评审。根据总体规划,市国家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村庄创建工作指挥部牵头起草了《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明确我市将围绕“一核、一轴、四板块、七心、多廊、十三极”的城市森林建设总体布局,通过构建森林生态网络、提高城市森林质量、发展高效森林产业、弘扬森林生态文化、强化森林资源管理,用三年时间,实现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每年新造林10万亩以上;市区及县市城区绿化率达到40%以上,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效区森林自然度达到0.5;市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知晓率和支持率达到90%以上;各项指标全面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确保2019年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检查验收。

一是优化城区绿化结构,提高农村绿化水平,强化城郊绿化功能,积极构建城市森林网络。以环市区、县城区、镇区、港区、园区“五区”绿化建设为重点,全面实施增绿行动,使市民出门500米有休闲绿地。到2019年,新增绿化面积7629公顷,建成森林小镇30个以上。以“一片林”工程为抓手,开展森林村庄建设,实施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到2019年,全市累计完成新造林面积30.24万亩、新增森林村庄300个,大丰区、响水县、滨海县、阜宁县、射阳县、东台市等六县(市、区)的森林覆盖率达35%以上。大力推进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的生态防护隔离带建设。郊区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其它面积20公顷以上的郊野公园等大型生态旅游休闲场所8处以上。

二是通过优化树种配置,提高森林质量,强化抚育保护,切实提高城市森林健康。坚持适地适树,大力推广彩色化、珍贵化乡土乔木树种应用比例,丰富树种多样性,力求达到“四季有绿、应时现花、季相丰富、景观美丽”的生态景观效果。到2019年,发展彩色珍贵用材树种10万亩、1000万株,建成省“三化”示范县1个、示范片10个、示范村60个、示范单位750个。根据树木生长规律、树冠大小和景观建设需要,合理配置种植密度,避免过密栽植,确保林间通风透光。因地制宜地使用大、中、小苗和优质苗木,严禁从农村和山上移植古树、大树进城。采取近自然的抚育管理方式,科学推进森林抚育与林木管理,不搞过度的整齐划一式修剪,不对植物进行过度修剪。尽量利用木质材料等有机覆盖物保育土壤,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树种植物以及其他有利于增加生物多样性的乡土植物,深入实施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加大林业执法力度。

三是通过促进生态旅游,发展林产基地,发展新型林木苗圃,大力发展城市森林产业。将森林建设、湿地保护与修复、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创建和休闲、度假、康养相结合,建设森林休闲养生基地,推动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打造黄河故道国家旅游扶贫特色示范带,力争建成江苏知名生态乡村旅游目的地。建成连片2000亩以上蚕桑专业村40个,形成60个以上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林下经济产业基地。积极推进优良乡土绿化树种苗木培育规模基地建设,全市绿化苗木生产基本满足当地绿化需要,苗木自给率达到80%以上,建成连片面积达1000亩以上的花卉苗木、经济林果专业村40个。

四是通过组织开展科普教育、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等活动,在全社会广泛弘扬森林生态文化。在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自然保护区的开放区等公众游憩地,设置专门的科普小标识、科普宣传栏、科普馆等生态知识教育设施和场所,每年举办市级生态科普活动5次以上。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卡和跟踪制度,确保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加强古树名木认定、登记、建档、公布和挂牌保护,,建立古树名木资源电子档案,确保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

盐城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行动方案(2017-2019年).pdf

编辑:卢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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