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开展“打工拿钱·快乐过年”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行动

2018-01-02 15:45 来源: 字号:

12月27日,市司法局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打工拿钱·快乐过年”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市司法局分管局长和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发布会。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江苏法制报、现代快报等12家媒体对此次行动进行了采访。

发布会上,市司法局副局长郭乃军表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按照中央、省市委和省司法厅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新要求,深入开展“打工拿钱·快乐过年”专项行动,着重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推动实施农民工法律援助精准服务。建立“法律援助早期介入”机制,到企业、工地等农民工集中地,进行劳动权益法律风险排查和法律援助制度宣传,发布农民工就业、生活法律风险提示,增强农民工维权意识。二是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咨询和申请渠道。发挥法律援助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主力军作用,依托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或者工作站点,方便农民工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服务。三是加大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力度。持续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免于审查,直接受理,确保农民工维权事项在第一时间得到回应和处置。对10人以上的农民工维权案件,法律援助机构主动到现场办公,指派擅长办理劳动争议的名优律师办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疑难案件。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从洋接受了媒体采访,李从洋表示,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1月27日关于“确保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拿到钱回家”的重要批示精神,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工拿钱·快乐过年”的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调解等职能作用,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涉及到农民工讨薪的申请,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免费服务,简化程序,降低门槛,指派名优律师,强化责任,加强与法院、公安、人社等部门的协调,快速立案、快速审理,确保农民工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自己的辛苦钱、汗水钱,高高兴兴回家过年。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已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3752件,占全市法律援助案件总量53.6%,为4383名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其中10人以上的群体讨薪案件97件,帮助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152万元。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受援农民工交谈。




姜伟
编辑:吴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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