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12月11日下午,盐城中院联合射阳法院邀请部分代表、委员旁听评议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庭审,并开展座谈。
本次评议活动选取了东台检察院诉某林业渔业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庭审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进行,原、被告双方围绕被告是否依法及时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表了意见。经过十五分钟的休庭后,合议庭对该案当庭宣判,确认被告未依法及时履行林业行政管理的行为违法,责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履行法定职责。
在随后召开的评议座谈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以及庭审给予充分肯定,表示通过旁听评议活动,加深了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和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了解,并希望法院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工作,通过以案释法、送法下乡等形式,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农村群众的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环境资源保护的社会氛围。
陈灿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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