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破冰前行——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第二次座谈会

2017-12-07 16:06 来源: 字号:

12月1日,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第二次座谈会,深入查找当前全市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存在的弱项和短板,研究部署下一步推进措施,不断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中院院领导、处级干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法院院长、分管院领导出席会议。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世华主持会议。

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勇通报了前期市中院赴各基层法院开展专项督察的情况,详细指出各法院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整改要求。

全市各基层法院院长汇报了案件繁简分流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王世华院长在认真听取各基层法院汇报后,针对各家法院推进此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求各基层法院要互相学习借鉴,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措施,以敢于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智慧破解难题,确保盐城中院党组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会上,王世华院长代表中院党组,就下一步推进此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王世华院长在讲话中强调,就全市法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要深化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下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市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过程中依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学习贯彻不到位、资源配置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到位、保障措施不到位”等不少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要充分认识案件繁简分流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是破解当前法院工作面临难题的唯一途径,是优化审判权运行机制的有效方式。

要围绕既定目标,把握工作重点,不断将全市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引向深入。不折不扣执行规定要求,确保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不走样。要坚持硬性标准,确保机构人员到位;要完善甄别机制,实现案件精准分流;要创新工作方式,努力实现简案快办。要充分发挥推动、支持和保障职能,确保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见成效。要重心前移,推动纠纷诉前分流;要健全平台,实现诉调无缝对接;争取支持,形成多元解纷格局。要创新思路推动配套机制改革,为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添动力。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要创新手段加强审判管理;要抓紧研究制定考核考评办法。

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努力提升全市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水平。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把案件繁简分流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加强宣传,扩大影响,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外部环境。要鼓励创新,示范带动。要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敢创新、多创新,努力推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强化督察,传递压力,确保改革不流于形式,切实解决改革推进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要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注重加强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之间的协调配合,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9月28日,全市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各法院按照市中院党组的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市中院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及10项配套性文件,得到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周继业副院长批示肯定,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各基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市中院党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解读“1+10”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细则,成立了专门的调解、速裁机构,配备了相应的调解、审执人员,初步形成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的案件繁简分流体系,逐步健全诉前调解、委派调解、“一站一室”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严法
编辑:徐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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