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盐城中学教育集团联合团市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亭湖分局、亭湖司法局,共同开展“守护青春 与法同行”——法制宣传日关爱未成年人法制进校园主题活动。
△ 校方和四部门为鹿鸣路校区初二年级“法制宣传员”颁发聘书。
“学习成绩好就能与犯罪绝缘吗?”“三次盗窃同学的Q币,是犯罪吗?”“偷来的钱包里没有钱,触犯刑法吗?”……阜宁县人民检察院未检科严锦梅抛出几个问题后,当即引起了参加活动的同学关注。顺着话题,严锦梅做了题为《守护青春,远离犯罪》的讲座,她结合平时办理的青少年案件,向同学们介绍了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等罪名的概念、表现形式、校园欺凌的具体案例,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以及所造成的严重后果。
“我市每100人中就有一个吸毒人员,今年以来已经抓获了500名,其中15岁~18岁的就有10人。”亭湖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指导员柏爱山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介绍了毒品的种类以及给人们带来的危害、造成的社会影响。通过讲解,让学生对拒毒、防毒有了深刻的认识。
盐城初级中学鹿鸣路校区二年级学生杨琪说,听完两场讲座让她受益匪浅。“我们要不断学法,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活动,做一个遵法守法的中学生。”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