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完“冲天炮”换来“处罚单” 城南新区已有80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挨罚

2017-11-09 15:26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赵亮 通讯员 王璠 李早 字号:

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区早有规定,就算逢年过节也有相应燃放限制。可在城南新区偏偏有人不睬,结果被举报处罚。昨天,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表示,今年以来截至目前,已查处违规燃放案件70余起,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80余人。

  爆竹放完,辛苦的还是保洁工。

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不言而喻,不仅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物气体,污染空气,而且还容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影响市民生活质量。为此,我市专门出台文件,规定市区东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如果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部门将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遗憾的是即便如此,依然有人违规燃放。从处理的案件来看,违规者大多为了办喜事图吉利。然而吉利没图到,反而招来了一张张处罚单。比如,11月3日,有人为庆祝女儿周岁,在城南新区某流动摊点疏导点门口,违规燃放一串100响的“小鞭”和一个100响的“冲天炮”,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后,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行政处罚。

“最近一次举报发生在11月6日,有人在中南世纪城一楼门市违规燃放爆竹,我们将根据规定给予500元行政处罚。”新都派出所民警何佳惠表示,为了维护我们的生活环境,建议人们拨打110或联系所在辖区派出所社区民警、辅警举报此类违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举报时应附上违规燃放行为和现场环境照片。一经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标准的,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予以现金奖励。

如果多人举报的是同一违规行为,怎么奖励?“按举报时间先后顺序,只奖励第一位举报人。”何佳惠表示,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同时,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

编辑:左武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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