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2017-09-13 16:55 来源:盐都区政府办 字号:

近日,《盐都区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该方案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就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而制定,现就该实施方案具体解读如下:

一、建立“不见面审批(服务)”体系的理论依据、具体手段、任务目标分别是什么?

答:理论依据是: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路,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建立“不见面审批(服务)”体系。

具体手段是: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加快推进“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区级机关部门全面梳理公布“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除法律法规规定和暂不具备条件网上办理的事项外,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公开、快递送达、网端推送、无偿代办”的方式开展审批。

任务要求是:到2017年10月底前,实现80%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尽快实现“企业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5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权证、50个工作日内取得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的“3550”目标,全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创新创业活力最强的区域。

二、《盐都区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分别有哪些?

答:(一)推进网上全程办理。全面推行“在线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端推送、快递送达”办理模式,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基本实现审批事项网上全程办理,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比率。推进审批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建设统一的公共支付平台。进一步优化简化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开展网上监督评价、办理进度、结果实时查询。

(二)推进集中高效审批。加快推进盐城高新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通过集中审批,整合优化机构职责,集成共享信息资源,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和企业必须上门办理的次数。

(三)推行企业投资项目“预审代办制”。建立代办制度,为办事企业提供咨询、指导、无偿代办服务。对暂时不能实行全程网上审批及服务的事项,要统一开展代办服务。公布代办事项目录,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建立代办服务评价制度,建立企业联系卡制度。加强代办队伍专业培训和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工作激励与风险防控,逐步提高代办服务的规范化与标准化水平。

(四)推行联合评审。进一步规范涉审中介服务,加快推动联合评估、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等,推行施工图“多图联审”、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努力实现工业生产建设项目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图、4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

(五)探索试点区域评估。在盐城高新区开展区域评估,高新区管委会牵头组织编制土地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气候论证、文物评估、地价评估、土地复垦方案等区域性专项评估、评审报告,评估报告5年内有效,由落户该区域内的项目免费共享,降低企业投资项目成本。政府在出让土地前,统一组织开展各类中介评估,费用纳入土地出让金,原则上不再对企业建设项目进行重复评估。

(六)推行审批(服务)结果“不见面”送达。推行审批(服务)结果“两微一端”推送、快递送达、代办送达等服务模式,努力实现办事企业和群众“零跑动”。

三、为保证《盐都区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工作顺利完成,盐都区制定了哪些相关的保障措施?

答:(一)全面梳理“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依据标准化行政权力清单,各有关部门单位包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全面梳理、规范和公开实施“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审批部门、项目(含子项)名称、办理要件、申请材料(含表单模板)、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具备网上审批的条件和要求等,接受社会监督。首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于6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结合,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建立以权责清单为边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大数据为支撑,以综合执法为手段,以线上线下制度链为保障的严格有效监管体系。2017年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建立奖励举报、惩罚性赔偿、联合惩戒等制度,切实提高监管的效能。

(三)明确部门任务分工。政府办负责协调各部门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做好各信息系统整合。编办、政务办负责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日常工作。发改委负责牵头项目投资在线审批的改革优化。财政局负责公共支付平台建设,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支付体系。公安局负责户口办理、出入境有关证照办理、车辆和驾驶人员证照办理以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身份认定等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人社局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证照、“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以及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国土分局会同住建局、地税局推进不动产交易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的督促指导。

(四)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列入部门绩效考核。区政府办、编办要建立“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督查制度,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单位,要启动问责、约谈机制。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五)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加快推动改革落地。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负责“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编辑:胥文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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