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区停车交通秩序管理有新规,已有30人“丢”了车
2017-09-12 17:33
来源:盐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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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的盐城车主们
当你发现你乱停在小区门口
街道边、人行道上的车辆不见了
不要惊慌着马上报案
请先回想一下
自己是不是违停了
如果是的话
你的车辆不是被盗了
是警察蜀黍已经将你违停的车辆
拖!走!了!
请看下图,
没错,就是这样。
交通文明作为一座城市的名片,一直受到大众关注。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停车交通秩序管理,杜绝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盐城市公安局联合盐城市城管局依据交通法规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停车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并加大对违停车辆清拖频次,对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一律按照法律规定从重处罚。仅9月11日上午,盐城交警六大队就清拖30辆辖区内乱停乱放的各类车辆。
据了解,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盐城交警部门对机动车在停车泊位外停放、越线和逆向停放的行为,将进行拖移并依法处罚;对“僵尸车”非法占用道路停放的行为,将拖移至指定停车场;对非机动车不在指定区域停放的行为,将移动至指定停放点;同时,如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商业街区等区域摆摊设点、乱堆乱放物品物料或利用车辆占用道路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盐城交警部门也将联合城管部门对其依法进行处罚,对车辆进行清拖。
盐城交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市区停车交通秩序,为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贡献力量。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停车交通秩序管理,杜绝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机动车在停车泊位外停放、严禁越线和逆向停放,违者拖移并依法处罚。
二、严禁非机动车不在指定区域停放,违者移动至指定停放点。
三、严禁“僵尸车”非法占用道路停放,违者拖移至指定停车场。
四、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道路范围内非法擅自设置、消除机动车停车泊位,或设置障碍影响车辆停放。
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商业街区等区城摆摊设点,乱堆乱放物品物料,违者依法处罚。严禁利用车辆占用道路从事经营活动,违者拖移并依法处罚。
六、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市区停车交通秩序。对阻碍执行职务的,依法从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妨害公务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盐城市公安局
盐城市城管局
2017年9月10日
最多的一辆车竟然违停了38次,真是开到哪就停到哪呀,这也太随意了!那么,今天就把这些“违停霸王”拉出来曝曝光,看看有没有你们自己或者身边的亲朋好友……
编辑:张文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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