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停车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2017-09-11 14:05 来源:盐城市委宣传部 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停车交通秩序管理,杜绝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机动车在停车泊位外停放、严禁越线和逆向停放,违者拖移并依法处罚。

二、严禁非机动车不在指定区域停放,违者移动至指定停放点。

三、严禁“僵尸车”非法占用道路停放,违者拖移至指定停车场。

四、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道路范围内非法擅自设置、消除机动车停车泊位,或设置障碍影响车辆停放。

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商业街区等区城摆摊设点,乱堆乱放物品物料,违者依法处罚。严禁利用车辆占用道路从事经营活动,违者拖移并依法处罚。

六、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市区停车交通秩序。对阻碍执行职务的,依法从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妨害公务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盐城市公安局

盐城市城管局

2017年9月10日


编辑:胡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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