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就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答记者问

2017-09-04 09:40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 字号: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河湖管理与保护,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去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今年3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后,我市紧跟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盐城实际,立即启动了相关工作,5月即出台了《盐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在全市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重要抓手,加强河湖管理,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机制,通过搭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河长体系,严格监督考核追责,提升河湖管理水平,保护水资源,实现生态立市。近日,盐城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水利局局长许德智就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创新。我市地处江苏里下河地区,水网密布,河湖众多。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现阶段全面推行河长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第一,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把江河湖泊摆在重要位置,明确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负总责。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必须把河湖管理保护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第二,推行河长制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推行河长制,形成统一联动的工作机制,有利于把治水管水的责任落到实处,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保障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第三,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推行河长制,有利于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龙头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

  记者:《盐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水利部牵头起草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明确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湖执法监管。2017年3月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结合江苏实际,提出“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的总体目标以及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

  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了重要批示。王荣平书记批示要求:“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加强河湖管理、实现生态立市的重要抓手。各级党委、政府要抓住河长治河这个牛鼻子,坚持问题导向,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修复水生态,为子孙后代积累更多生态财富。”戴源市长批示要求:“市水利局抓紧制定我市河长制工作方案,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各级迅速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市水利局牵头组织编制了《盐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广泛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先后通过市长办公会和市委常委会研究, 5月24日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实施方案》。

  记者: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主要目标是:通过推进河长制,至2020年,全市现代河湖管理保护规划体系基本建立,河湖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全面落实,人为侵害河湖行为得到全面遏制。日供水万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2%,国考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达到77.8%,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市区及各县(市、区)建成区城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河湖水域面积稳中有升,河湖防洪、供水、生态功能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高。

  记者: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主要任务有七个方面:一是严格水资源管理保护。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在符合本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基础上,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严格相关规划及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重大建设项目布局,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严格依据本地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和完善用水效率评估体系。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确定的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入湖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二是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建立河湖规划约束机制,统筹考虑流域区域防洪排涝要求、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和生态需求,科学编制河湖保护规划,明确河湖岸线开发利用控制条件和保护措施;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按照《江苏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要求,落实河湖水域占用等效补偿制度,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因开发建设项目确需占用水域的,必须落实等效替代水域工程,对不科学、不合理、过度开发的岸线利用行为,采用归并整合、集中整治等措施进行治理。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取土,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确保河湖水面率只增不减,逐步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三是推动河湖水污染防治。进一步落实国家“水十条”和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任务,强化源头控制、过程监管、末端治理。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流域水质目标、主体功能区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城区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和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强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全面推行工业集聚区企业废水和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优化养殖业布局、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达到90%;加强生态渔业建设,调整渔业产业结构、强化水产养殖业污染管控、加强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养护;调整种植业结构,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到2020年,我市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5%以上,氮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60%以上。强化饮用水源保护,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清水通道维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等涉水红线区域保护,加快推进通榆河、蟒蛇河、射阳河、中山河水生态廊道建设。 

  四是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河湖综合治理,保持河湖空间完整与功能完好,恢复和提升河湖防洪、除涝、供水、航运、生态等综合功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施黑臭河道疏浚整治,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提高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到2019年,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全面完成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到2020年,实现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100%;加大河网水系治理力度,继续实施区域骨干河道综合整治,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启动新一轮农村河道三年整治计划,到2020年,对全市淤积严重的县乡村河道轮浚一遍,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实施农村清洁、水系沟通、河塘清淤、岸坡整治、生态修复等工程,协同推进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大力开展水美乡村和特色小镇建设;加修加固河湖沿线病险堤防、闸站,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 

  五是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强化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湖泊湖荡、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广泛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组织实施大纵湖等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开展湖泊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工作,对我市境内大纵湖、射阳湖等主要湖泊湖荡实施退圩(渔)还湖、生态清淤、打通主要出入湖通道,打造环湖污染净化带和湿地景观资源带,提高河湖湿地自身生态调节和环境承载力;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饮用水源区的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强化工程措施,修复河网生态系统,增强水环境自净能力以及水生生态系统抗冲击能力,构建堤岸植物群落,推广生态驳岸,构建较强自然净化能力和良好景观效果的河流生态系统。 

  六是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明确河湖管护责任主体,落实管护机构、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加强河湖工程巡查、观测、维护、养护、保洁;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保障河湖工程安全,提高工程完好率;推动河湖空间动态监管,建立河湖网格化管理模式,强化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充分利用遥感等信息化技术,动态监测河湖资源开发利用状况,提高河湖监管效率。对县乡河道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选择适当位置设置考核断面,进行动态监测,并作为河长制成效的重要评价依据;开展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为河湖保护管理提供支撑。 

  七是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河湖管理执法能力建设,加大监管力度,统筹公安、国土、环保、住建、交通运输、农业、海洋渔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的涉水行政执法职能,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巡查监管,加强对重点区域、敏感水域执法监管,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开展河湖保护专项执法活动,采取集中组织、全面清查、重点突破、严格执法、逐案确认的方式,对河湖保护、开发和利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建立详实的执法基础资料库,严肃查处各类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建立案件通报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严厉打击涉河涉湖违法犯罪活动。 

  记者: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范围是什么?   

  答:实施范围是:对全市129条省骨干河道、11个省管湖泊湖荡,393条县级河道、4798条乡(镇)级河道以及所有村级河道全面建立河长制,实现全市河长制管理全覆盖。

  记者:我市河长制组织体系如何构成?

  答:《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市、县(含县级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市、县、乡三级分别设立总河长,成立河长制办公室。

  总河长:市级总河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河长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市政府分管公安副市长任总警长。县、乡总河长由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同级公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总警长。

  河长:全市19条省骨干河道、2个省管湖泊分别由市领导担任市级河长,各相关部门作为市级河长的联系部门,明确一名副处级领导担任河长助理,河湖所在县党政负责同志担任相应河段县级河长;其他省骨干河道、省管湖泊湖荡以及重要县级河道,由所在县党委或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县级河长,河湖所在乡镇党政负责同志担任相应河段乡级河长;其他县级河道及乡、村河道的河长,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警长:市领导担任河长的19条省骨干河道和2个省管湖泊,由市公安局明确分管领导担任市级河湖警长,河湖所在县明确县级河湖警长;其他省骨干河道、省管湖泊湖荡以及重要县级河道,由各地明确县级河湖警长;其他县级河道以及乡、村河道的警长,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河长制办公室: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承担全市河长制工作日常事务。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市环保局、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农委、海洋渔业局、公安局、水利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分别安排1名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参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各地根据实际,设立本级河长制办公室。

  记者:河长制组织体系中各自职能是什么?

  答:各级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内推行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牵头组织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和问责追究。副总河长协助总河长工作。总警长牵头协调辖区内河道治安管理。

  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所负责的河道、湖泊的管理、保护、治理工作,包括河湖管理保护规划的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湖综合功能提升等;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治理,对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和航道、围垦河湖、盗采水土资源、破坏河湖工程设施、违法取水排污、违法捕捞及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河道管理保护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综合治理,明晰跨行政区域和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实行联防联控;对本级相关部门和下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各级警长负责组织领导河道管理范围内治安管理工作,包括船民、船舶治安管理,涉水行业、单位治安管理,水域治安巡逻防范和水上治安防控网络建设等。

  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河长制管理制度;承担河长制日常工作,交办、督办河长确定的事项;分解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对下一级行政区域河长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全面掌握辖区河湖管理状况,负责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河湖保护宣传。

  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各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不代替各职能部门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并推进落实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交办事项。

  记者: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如何开展?

  答:《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五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工作实效;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河长联席会议、工作督察、河长巡查、考核验收、督查问责等配套制度;三是落实工作经费。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保障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确权划界、巡查保洁、工程维修养护等经费;四是强化宣传监督。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治水管河的良好社会氛围,接受社会监督;五是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各级由总河长负责、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第三方监测评估的绩效考核体系,市每年对各县(市、区)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通报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并向社会公布,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编辑:小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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