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下午,市民姜先生给帮办平台打来电话称,他的爱人在市区一家装潢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所在公司也为其购买了社会保险。“我的爱人现在已经怀孕6个多月,公司负责人知道后,让公司经理多次找我爱人谈话,要求她主动提出辞职。”
姜先生说,他和爱人都30多岁,结婚6年多了,现在有了孩子,一家人都很开心。“我爱人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公司如此做法实在不讲理,请你们帮忙咨询一下,出现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
记者为此采访了江苏哲睿律师事务所的王凤阳律师。王律师介绍,员工有生育权利,所在单位购买了生育保险,在员工怀孕生育期间,应当保障员工怀孕生育期间相应的福利。“姜先生爱人所在的公司如果坚持要辞退姜先生的爱人,其可以要求公司出具相关书面辞退说明。公司拒绝出具,姜先生的爱人可自行搜集相关证据,一旦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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