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来未入住发现漏水 原房主该担责吗?

2017-08-21 09:16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沈婷玉 字号:

“人还没住进去了,就开水龙头洗下手,楼下邻居就找上来了,说漏水。”昨日,家住公园新村小区的周先生致电记者反映说,他买了一套二手房,手续都已经完成,但是还没入住。现在发现房子下水管漏水。“当时在买房子的时候,我也问过原房主是否有漏水,他都说没有的。请问这个维修费可以找原房东要吗?”

周先生告诉记者,半个多月前,为了孩子上学,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屋内设施都很陈旧,但是对方开出的价格十分实惠,还有考虑户型和周边配套都不错,就没有细想,看房当天就交了定金。直到交接完后,他在卫生间洗手以及简单收拾一下,准备入住。第二天一早,楼下邻居找上门,说漏水了。“楼下邻居表示,以前卫生间从没有漏水的情况,这是第一次。”周先生找到卖家,卖家表示,房子已经过户完,产权变更后,便不再对房子负责。

市瑞信律师事务所王士权律师表示:首先要看合同里是否对相关事情进行过协议,如果合同里有提到,就可以按照合同里的协议进行操作,如果合同里没有提到就需要自己提供证据,证明房子在过户之前就有漏水,但难度比较大。

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以后市民有遇到类似情况,建议买房时要先审查清楚相关的产权证书,然后要对可能会出现的房屋状况拟定详细的书面协议,这样就可以通过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编辑:张文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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