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凌晨,东台市渔政监督大队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中,将一对正在从事非法电捕鱼的夫妻俩逮了个正着,没收了其作案工具,并处罚4000元。
当天凌晨2时许,电闪雷鸣、风雨交加,执法人员在东台市境内串场河、泰东河、通榆河、丁溪河一线例行巡查。在通榆河滨河社区段,执法人员看到一只小船在实施电捕鱼,执法艇靠前检查发现,作案船只为6米长的玻璃钢船,船上有21片的电瓶、电捞海等工具,不过渔获物仅有一条小鱼,六旬徐某和妻子称刚出来电捕鱼没多久。
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徐某处罚4000元并没收作案工具。徐某感觉“非常冤枉”,认为只捕了一条小鱼,处罚得有点重。执法人员解释称,按照规定,可以处罚5000元,正是考虑到这对夫妻刚实施,所以裁量处罚4000元。
△ 图为徐某夫妇电捕鱼被抓了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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