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联合拨付2017年度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我市共有47家企业获得奖补资金1673万元,获得奖补企业数居苏北第一,资金总额居苏北第二。
2016年,省经信委联合省财政厅出台《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实施细则》,决定对我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6年至2020年期间实施的技术改造按设备投入额和新增税收贡献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奖补。今年是奖补政策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我市共组织55家企业申报,其中大市区企业31家,各县(市)企业24家。经省经信委、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审定后,我市共有47家企业获得省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1673万元。其中大市区企业28家,获得奖补资金1312万元;滨海、东台等5个县(市)企业19家,获得奖补资金361万元。
“跟往年相比,这次奖补对象、标准和方式都有较大变化。具体来说,奖补对象由项目变成企业;奖补标准由设备投入变成‘投入、产出’双指标进行核算;奖补方式由‘单一’变成‘可重复’支持,即以往同一单位的同一项目在申请省级多项政策资金支持时,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只能享受一项资金扶持,今年起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可与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的其他项目资金重复。”市经信委投资处负责同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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