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 “三步走”唱好调解和谐曲

2017-08-04 09:26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通讯员 董正远 前进 字号:

  为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大丰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调解工作原则,采取找、析、调“三步走”的方式,充分发挥法院调解工作在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找到问题的切入点。主办法官要及时了解案件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难易程度判断争议焦点、利益纠纷来辨法析理,制定调解策略,向当事人解释纠纷的最佳解决途径,为成功调解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分析双方的诉讼心理。针对不同的案件,分析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诉讼心理,因人制宜,对症下药,对不良的诉讼心理做到及时矫正和防范,确保案件调解工作更顺利地进行。三是调解工作深入细致。该院要求法官在调解的过程中要具备耐心、细心、责任心、公正心,在调解中要坚持以当事人为核心,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做到说服教育与法律引导相结合,做到庭内调解与庭外调解相结合,使当事人认清矛盾,消除心理隔阂,从而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矛盾纠纷。

编辑: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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