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阜宁县人民法院按照“繁案精审、简案快审”的工作思路,因案制宜,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据了解,该院将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实施,狠抓立案、多元化解、速裁适用、简式文书、文书送达等环节,重点将速裁适用范围由民商事案件扩展到轻微刑事案件和简易执行案件。充分发挥立案庭对矛盾纠纷分层过滤、分流引导的功能作用,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交由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自县调解委员会派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共分流案件1095件,经调解撤回申请499件,成功调结案件299件,成功化解了5起群体性诉讼案件。
同时,该院抽调6名干警组建速裁庭,形成以速裁庭和人民法庭为主力的速裁架构,并推行“止争24小时”制度,对于立案当天双方到场的速裁案件,双方当事人明确同意不需要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的,实现当日立案、当日办理、当日审结。此外,该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形成“院、庭、点、员”四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及时介入调解纠纷,与基层组织共建“无讼和谐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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