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晚,东台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巧妙运用自己的经验和智慧成功完成一件案子的执行,追回执行款3万元,并于当日晚送到躺在病榻上的申请人刘某手中。
一年前,三仓镇刘某与弶港镇王某因摩托车事故诉至三仓法庭。在法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法官制作调解书。按照调解书所书,王某分期给付刘某4万元。王某当场给付刘某1万元,余下的3万元王某超期并未履约,于是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由于申请执行人刘某长期卧病,不能随行,执行法官根据有限的材料找到王某的电话和地址,但是,电话已经停用,无法联系。执行员根据地址,见到了一位声称自己刚搬来不久、单身居住的女房主。执行员发现,床、鞋子、牙刷等日常用品都显示确实一人居住。就在执行人员就要离开时,在门口的垃圾篓里发现了两个烟头,他们当即不动声色地离开了。
回来后经过讨论,执行人员决定于7月28日晚再去一次。当晚九点半,终于等到一男子的出现,男子自称是女房主的弟弟。但是在询问他是否抽烟时,他为了撇清关系反而说自己不会。而在另一边与女房主的谈话中,其明确表示近段时间除了她弟弟并无其他人来过。这让执行法官产生了怀疑,其中一人悄悄去向附近居民了解情况,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一户老人的口中打探出女房主是王某的妻子,而该男子就是王某。在事实面前,王某自知再也躲不过去,终于“撕下面具”,拿出了3万元执行款。(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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