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颁发首张《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2017-07-25 15:08 来源:建湖县政府办 字号:

“有了这张证,我生产的糕点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入农贸市场、超市进行销售,再也不用担心被别人举报了。”7月21日上午,天香食品糕点加工老板高洪立,顺利领到了建湖县市场监管局近湖分局颁发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这是该县核发的首张《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标志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制度在建湖县全面实行。

“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较小、生产条件简单,从事散装或者简易包装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少小作坊因条件限制,缺乏监管又难以保证质量,是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危区域。今年5月盐城市制定了《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除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外,所有食品小作坊均需要办理登记证,并对登记证申领的要求、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出台以来,建湖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多举措全面推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制度。

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提升食品小作坊守法经营意识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组织分局向辖区居民、经营业主发放《致居民一封信》《食品小作坊办证须知》等宣传材料,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帮扶一批食品小作坊率先改造生产条件,强化内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以点带面,迅速铺开。

规范登记活动。逐步推开食品小作坊登记制度,合理调整并细化审批要求,对生产和加工场所、生产设施和设备、食品原辅材料、生产过程控制、质量安全监管、包装和标签等作进一步规定。制作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将小作坊加工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培训证、质量安全承诺等内容集中公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放心。

强化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从登记、核查、经营管理全过程网格化监管。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条件改造、现场核查、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日常巡查、问题整改、依法查处等各个环节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发现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情形的,责令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对于食品小作坊不再符合登记条件的,撤销登记。

编辑: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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