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阜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新车上牌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业务时,发现阜宁县杨集镇车主范某雷提交的身份证姓名是“范某利”、出生日期为“1988年3月”,身份信息与购车发票、交强险等其它凭证信息均不符。
窗口工作人员询问当事人,范某雷称自己拿错了身份证,“范某利”是他哥哥。随后,他又提供一份姓名为“范某雷”、出生日期为“1990年7月”的身份证,工作人员比对两个身份证,发现两个身份证照片疑似同一个人。工作人员立即向所长水怀军汇报,水怀军核对两个身份信息的同时,与辖区派出所联系核实。眼看自己无法再圆谎,范某雷承认两个身份证都是自己的,目前正常使用的是“1990年的范某雷”。于是,车管所将不再使用的“范某利”身份证转交辖区派出所注销。(徐艳 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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